《现代药物与临床》(月刊)创刊于1980年,是由天津药物研究院、中国药学会主办的药学类科技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以报道国内外药物研究的新进展与新技术,以及药物在临床应用方面的最新动态为主要内容。主要栏目:专论、实验研究、临床研究、临床基础、药事管理、医院药学、综述等。
科技核心(2024自然科学), RCCSE(中文核心A)(2023第七版), 知网收录, 目次收录(维普), 目次收录(万方),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本刊采用在线投稿、审稿、查询系统,作者可登录中草药杂志社投递、查询稿件,不接受纸质投稿和邮箱投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省、部级攻关或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审稿、优先发表。
稿件采用后才需要签订版权转让协议。修改稿修改邮件的附件中会附相关协议。投稿时不需要出示介绍信、版权转让协议。
稿件要求提供中英文题名。中文题名应简明确切地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5个字。题名中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词、字符、代号等。英文题名首字母大写,其他均小写,力求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作者署名应限于参加研究工作并能解答有关问题及对文稿内容负责的主要科学技术人员,通信作者用“*”标出。作者如隶属多个单位,在署名右上角加阿拉伯序号注明。姓氏的汉语拼音字母全部大写,复姓应连写;名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不加连字符。姓在前,名在后。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
工作公司名称使用全称,后写出所在省、地级城市、邮政编码,并附单位的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公司名称对应。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单位还应在地级城市名称和邮政编码之后加列国名,其间以“,”分隔。
所有论文均需要同时提供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简明确切地概括论文正文的主要内容。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原则上对应,但考虑到国外读者的习惯,在可以较好掌控语言的情况下,酌情提供更详尽的信息。研究性论文的摘要均采用四要素结构式摘要格式书写,即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结论(Conclusion)。综述性论文提供指示性摘要。报道性摘要400字以内;报道指示性摘要300字以内;指示性摘要15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出现“本文”“本研究”等字样以及参考文献。
关键词应选取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的3~8个,中、英文关键词需要一一对应,英文关键词全部小写(人名、缩写词等除外),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
置于页底,包括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和第一作者、通信作者介绍。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的名称和合同编号,合同电子扫描件首页需发到编辑部做复核。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介绍应提供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学习和工作简历、科研方向以及可以公开的联系方式(如固定电话、E-mail等)。不建议并列第一作者和多个通信作者。
概述本研究的理论依照、思路、实验研究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明白准确地提出本研究的目的、意义和特点。
主要仪器设施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商。药品和化学试剂有关名词以《中国药典》(2020年版)、《药学名词》、《化学名词》为准,应符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国际非专有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ry Names,INN),不用代号。临床使用的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一定要使用国家批准信息,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数据库。植物、中药材、饮片药材拉丁名称应以《中国药典》2020年版、《中国植物志》为准。
药品和化学试剂应注明必要的剂量、规格、单位、质量分数、产品批号、货号等。临床研究使用的药品需要出示代表性的产品批次号,非“国药准字号”(药品批准文号)。水煎液在方法中提供制备过程、主成分质量分数等。
动植物、微生物实验材料一定要标注明确正确的拉丁学名、标本的存放地点,并提供鉴定人及其单位。实验动物应提供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性别、年龄、数量、体质量;质量等级及合格证书编号;饲养环境和实验环境(如饲料类型、营养水平、照明方式、温度、湿度要求),动物实验需说明研究方案符合的动物伦理原则。细胞提供细胞系名称、缩写、来源
进行药物人体临床试验时,需要符合机构责任委员会的伦理标准或赫尔辛基宣言(1975年制订,1983年修订),研究对象或其亲属应知情同意或者签订知情同意书。研究方案需要经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并提供批准号。观察对象为患者时,需要出示患者的收治时间、病例数、来源医疗机构,以及性别组成、年龄、病情等一般资料。必须要提供患者疾病的诊断标准和患者纳入标准,必要时提供排除标准。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治疗组时,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病情等正常的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尽量简洁明了,凡文献已有记述的方法,一般可引用文献,对新的或有实质性改进的方法要写明改进处。如是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他人重复。理论计算中采用的计算程序、来源、计算机型号、语言等应注明。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单位制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的国际符号表示,距数字空1个自然间空。组合单位中的斜线不能多于一条,不宜将斜线、负指数幂或汉字混用表示相除。
尽可能采用国际代号和缩写,若不是常用缩略词,应在第1次出现时给出定义。文中首次出现的中文、外文缩写应先写出全称(中、外文全名),然后才能直接应用。国际代号不用于无数字的文句中,如每天不写每d,但每天6 mg可写成6 mg/d。
英文大小写、上下角标、希文及斜体字均请在文中书写清晰。量符号,如p(压力)、V(体积);生物学中属以下(含属)的拉丁学名;化学中表示旋光性、构型、构象、取代基位置等的符号,如d(右旋)、dl(外消旋)、o(邻位)、p(对位)、m(间位)、iso(异位);含双键化合物的空间结构,如Z(顺式)、E(反式);手性化合物空间结构,如R(顺时针)、S(逆时针);氨基酸、肽类、糖类等:D(取代基在右侧)、L(取代基在左侧);取代位的元素,如N、O、P、S;常数k;一些统计学符号,如样本数n、均数`x、标准差s、F检验、t检验和概率P;拉丁文字,如in vivo、in vitro、vs、po、et al等均为斜体。
放射性核素或元素符号均应用正体且首字母大写。核子数应标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如14CO2、131I-albumin等,当有必要标明受激态时,可将受激态符号标在其右上角,如NO*表示电子受激态,而110Ag*或110Agm则表示核受激态等。元素、离子或基团的化合价应标在右上角,且应数字在前,表示正负化合价或阴阳离子的“+”或“-”在后,如Mg2+、PO43−等。
以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 1995)为准。(1)凡是能够正常的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能写成99年。(3)数值的增加可用倍数表示,减少只能用分数或百分数表示,如增加1倍,减少1/4或减少25%。(4)任何一个数值只允许最后1位有误差,因此在一组数据`x±s中,通常以s的1/3来定位数,如(7.324±0.270) mm,0.270的1/3=0.09 mm,达到小数点后第2位,故平均数也应写到小数点后第2位,即(7.32±0.27) mm。
数值的修约应执行国家标准《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 3101—93)附录B的规定,有效位数以后的数字修约数小于5则舍,大于5则进,如等于5,则前一位数逢奇则进、逢偶则舍,其简明口诀为“4舍6入5看齐,奇进偶不进”。数字修约只可一次完成。
文字已能说明则尽量不用图表,既有图又有表,则去图留表。图表分单栏(8 cm宽)和双栏(10~17 cm宽)放置,通栏的图和表最好置于页面的最上方或最下方。表和图应有自明性,要有序号,只有1个表或1个图,仍用“表1”或“图1”表示。表格采用三线表,栏目项不应该有空缺。栏头左上角不用斜线。上下行的数字要个位或小数点或者“±”对齐。
图中的量、单位表示方式应量符号在前,单位符号在后,如时间t/min。如有图注者应写在稿内图位的框线或A、B、C等。照片用原图,必须清晰,并提供长度标尺或者放大倍数。如果照片内需要标注较多的文字、数字或者符号,建议以图注形式表示。
患者治疗方法需要写明给药方式、剂量、频次、时间和疗程。若随访则时间应该写清楚。治疗的临床疗效判定标准分级需要出示行业标准、指南等原始文献依据,略述显效、有效、无效等分级的内容,并定义总有效率、发生率等疗效比较指标。临床症状的观察指标需要出示详细的观察时间、方式等。对于血清、组织中因子水平的测定则需要出示仪器、试剂盒以及具体的操作。观察并记录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价。
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对实验结果做多元化的分析,如参数检验法(t检验、u检验、F检验等)、非参数检验(拟合优度检验、成对资料的符号检验、秩和检验等)、方差分析、相关与回归分析等。同组数据以均值±标准差(`x±s)表示,并注明实验观察的例数(n)。ED50(LD50、IC50等)应计算其95%置信区间,并作Probit分析(Bliss或Finney分析)。统计处理结果统一以*P<0.05 **P<0.01 ***P<0.001表示。
结果的叙述应该实事求是、简洁明了、数据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严谨,不应与讨论内容相混淆。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如用表和图,则文中不需重复其数据,只需强调或摘述其主要发现。同一内容既有图又有表,则二者取其一,能合并者尽量合并。
讨论部分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主要阐述论文的新发现和对结果的分析、实验的不足,不重复结果中已叙述的内容,避免不成熟的论断。讨论部分不允许有实验结果的内容,不应有表示结果数据的图表。
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可公开获取的文献。参考文献按照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正文后;均使用原语种表示。
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 2005)的规定,以单字母标识参考文献类型。常规文献类型标识有:期刊(J)、图书(M)、学位论文(D)、专利(P)、标准(S)、报告(R)、报纸(N)、论文集(C)等。电子文献类型标识有:电子公告(EB)、数据库(DB)等。载体类型标识有:联机网络(OL)、光盘(CD)等。另外[M/CD]、[DB/OL]、[J/OL]、[EB/OL]分别表示光盘图书、网上数据库、网上期刊和网上电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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